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 关于推荐江苏省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联盟会员的通知

发布者:王为正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623

           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关于推荐江苏省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联盟

会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学联,各高校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高校理论学习型社团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和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全省广大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决定成立江苏省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盟的性质

江苏省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在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的发起下成立,由江苏各高校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团组成的公益性联合组织,联盟会员为团体会员。

二、联盟的入会条件

申请成为联盟团体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各高校正式注册,人数在20人以上的学生社团;

2.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等为主要业务范围的校级理论性学生社团;

3.拥有自己的章程、专业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

4.符合《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承认本联盟章程。

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由省学联组织的相关活动;

3.联盟可协助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到联盟会员开展培训、讲座等;

4.优秀活动资讯将优先推荐发表到“团学苏刊”等网站;

5.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义务

1.须自觉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2.自觉维护联盟形象,与联盟的理念和宗旨保持一致,不做任何有损联盟形象及声誉的事情;

3.积极组织、参加和配合联盟活动,以及联盟委托的其他事务;

4.必须有专人管理,每年开展相应理论学习类活动;

5.发生负责人变更、注销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联盟的成立时间

联盟拟于20184月成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举行成立仪式,通过联盟章程,举办论坛。

相关要求

联盟成立的筹备工作由省学联秘书处负责。全省各高校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参加联盟,须按程序提交加入联盟的申请表(详见附件),经审核后方可成为联盟会员单位,每所高校申报学生社团不超过2个。申请表请于4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以EMS邮寄到省学联秘书处。

  

人:李振青

联系电话:025-83393596

箱:jssxllzq@163.com

  

附件:江苏省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联盟会员申请表

  

  

省学联秘书处

 2018328


附件

江苏省大学生理论学习型社团联盟会员申请表

高   校

名   称

  

学生社团名    称

  

通讯地址

  

创办时间

  

创办刊物

(没有填无)

公众微信

(没有填无)

公众微博

(没有填无)

指导

老师

姓    名

  

学院部门

  

联系方式

  

职务职称

  

姓   名

  

所在学院

  

联系方式

  

微   信

  

邮   箱

  

担任职务

  

学生社团简介

  

对联盟的期待

  

指导老师意见

  

  

                 签字:

学校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省学联

秘书处

审核意见

  

盖章

注:请另附学生社团章程、组织机构、特色活动总结等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