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技能训练营社团章程草案

发布者:王为正发布时间:2018-05-31浏览次数:789

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技能训练营社团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技能训练营

第二条 本社团类别为学术科技。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训练营秉行着陶行知先生“爱满天下”的教学思想,采用特色的“小先生”集中授课、学员分散练习、期末技能考核的训练形式,面向全校师范生和准备报考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生开放,提高其对师范专业的兴趣,培养基本的教学技能和教师素养,为其未来的求职面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 本社团口号:培养师范技能,点燃教师梦想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成员的权力及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任期一年。分为小先生部、学员部、综合管理部、宣传部共四个部门,各设部长及副部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部长产生办法:

(一) 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均需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选的办法产生。

(二)社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四)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发放会员证。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各社团成员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一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活动形式、场所及范围

第十三条 活动形式采用特色的“小先生”集中授课、学员分散练习、期末技能考核的训练形式。

第十四条 活动场所为南京晓庄学院行知楼与叔愚楼。

第十五条 活动范围为面向南京晓庄学院全校师范生和准备报考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生。

  

第六章 经费来源、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1)向社员收取合理会费;(2)向所属院系申请部分经费。

第十七条 财务管理由社团财务部(即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八条 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费及表彰费等。

第十九条 经费使用原则: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做到财务公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归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技能训练营。

第二十一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南京晓庄学院

教师技能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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