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院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崔昱发布时间:2020-10-06浏览次数:3269

教师院全体同学:

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与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开始,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性资助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学业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认定。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学生必须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完成贫困生建档。

2、参与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均需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且上一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未获得奖学金但学业成绩及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5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申报人数较多时优先考虑奖学金等第较高或获奖次数较多者。

3、同等情况之下在班级、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具有个人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励志奖学金:

1、在2019-2020学年有违纪、考试作弊、旷课、夜不归宿等情况的发生;

2、申报学生所在宿舍在近一学年学工通报中,宿舍不达标次数达到或超过5次;

3、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4、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5、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沉溺网络游戏、学业荒废;

6、有抽烟、酗酒、赌博不良习气者;

7、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四、评审程序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其中国家奖学金须按照附件一的要求填写。学生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具体写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以及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工作经历、宿舍考核、遵守校规等情况)

2)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申请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资助资格。

2、学院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同学班级品德、学习、生活、工作、贡献等情况进行考察,确定奖励和受助同学名单。

3、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接受全院同学监督,如发现问题,经查实有不诚信行为可撤销受助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并填写《2020年国奖、国励汇总表》(附件五)上报学校审核评选。网上申报时,“学生姓名”与“学号”必须与教务处学生名条一致,不能出错。

4、国家奖学金申报截止时间:1010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截止时间:1020日。

五、注意事项

1书面申请国家奖学金请于20201010日(周六)中午1200前送至叔愚207有“自律会”标签的柜子里,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请于20201020日中午1200前送至叔愚207有“自律会”标签的柜子里,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如有疑问可打电话86178201咨询崔昱老师。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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