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要求,保证毕业论文如期完成、学生顺利毕业,教师教育学院制定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参加对象
教师教育学院2025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采用线下方式开展。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3日12:30-20:00
地点:行知楼、叔愚楼
四、答辩资格审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答辩
(1)4月29日前已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稿)的提交及审核。
(2)中文撰写的论文答辩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不超过25%。
(3)论文答辩稿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2.不能参加答辩的情况
(1)盲审抽检结论为“重做”、“重大修改后准予答辩”。
(2)指导教师认为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未达到参加答辩的要求。
3.不按要求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成绩记0分。
五、时间节点
1.5月7日前,指导教师完成答辩稿评分。
指导教师评分步骤:“评分管理”—“指导教师评分”中录入成绩。
2.5月13日,学生进行第一次答辩。成绩以100分制,答辩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学生需参加第二次答辩。
3.5月14日-5月18日,评阅教师完成系统评阅成绩录入。
评阅教师评分步骤:“评阅教师”角色—“评分管理”—“答辩稿评分-指定评阅人评分”中录入成绩。
4.5月27日前,各教研室组织学生完成第二次答辩。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为:
(1)学院和学校盲审结论为“重做”、“重大修改”的学生和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
(2)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毕业论文系统中提交答辩稿、未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
(3)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并获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批准同意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
5.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论文推优评审的工作。(毕业论文评阅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盲审结论为“准予答辩” 或“一般修改后准予答辩”,学生答辩成绩为优秀,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中文撰写)不超过20%,学院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推荐名单不超过应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数的15%。)
六、答辩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都要参加答辩,第一次答辩当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并附证明材料,获批同意后,可推迟答辩。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2.时间要求:全体学生务必至少提前半小时进入现场教室。
3.答辩过程中非本人汇报时应静音,不要喧哗,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办老师。
4.答辩过程禁止从事与答辩无关的行为,未经评委同意不得向外传播答辩音频、视频等相关资料。
5.秘书将答辩图片、音频或视频等相关材料提交学院保存。
七、技术保障
学院实验中心提供答辩技术支持和保障。
答辩工作组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86178210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4月30日
一审:孔雪娇
二审:董辉
三审:柴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