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亮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1393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12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校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主要考虑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建档学生,已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确有较大困难,仍可申请本助学金,未在2018-2019学年完成建档或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50010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三、资助名额

各二级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已经确认的校级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情况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结合学院奖助学金预留金额,合理确定资助名额。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校级学生助学金。

1.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5.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6.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五、评定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215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联系人:井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445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

      2.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