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亮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458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生手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请结合各自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本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本校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

(一)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93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各学院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核算参评学生人数。

(二)2017-2018学年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否获贷均可获得参评资格。

(三)2017级转专业学生此次奖学金评审依然在原来班级进行。

二、参评时间

(一)2015级、2016级与2017级未参与分流的学生,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参评时间是2017-2018学年。

(二)2017级分流学生,其专业学习奖的参评时间是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这部分学生第1学期的专业学习奖在分流之前已评定、发放,故本次的专业学习奖应按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的绩点排名进行评定,专业学习奖的奖励标准减半。

三、评选发放程序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电子稿、《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其中《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用于打印证书并核算奖学金金额,请勿错填漏填,并确保《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奖学金金额相等。

上报截止时间:20181020日;

3、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二)学术论文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本学科的。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学术论文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上报截止时间:20181020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三)发明创造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发明创造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报截止时间:20181020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

1、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除社会活动奖中“学生干部奖”外,上学期期末已评选完毕,如有遗漏本学期可通过学院申报,申报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奖励证书的落款应在2017-2018学年范围内)

2、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经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生入学当年发放的《学生手册》中规定的获奖比例和奖励

标准开展本次评奖评优工作。

2、学生绩点以教务处提供绩点为准,有疑问请各学院教务办咨询教务处解释。

3、因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性质变化,2017级转专业学生绩点需要各学院重新测算,

以各学院教务办测算认定为准。

4、辅导员可登录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欠费学生名单,用户名为工号,初始

密码为123456,网址:http://sfcx.njxzc.edu.cn/KfWeb/logins.aspx

  

附件:一、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

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三、学术论文奖发放表

四、发明创造奖发放表

五、学生绩点

六、学生名条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