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顾富民发布时间:2019-09-27浏览次数:1237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树立教学优秀典范,认真做好小学教育专业第二级认证的整改工作,依据《南京晓庄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表彰办法》(南晓院教字[2013]24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课堂教学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南晓院教字〔201918号)的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课堂教学优秀奖院内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承担我院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满两年。

2、注重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当年未发生III级教学事故。

3、教学效果优良,近两年学生评教成绩原则上在80分以上。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比赛规程

1、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由丁茗副院长任组长,顾富民院长助理任执行秘书,学院督导员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教务办负责具体实施。

如遇评选工作小组成员报名参加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则自动退出评选工作小组,学院视情况进行增补。

2、教师报名

比赛本着教师自愿报名和系部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各系部原则上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院优秀教学奖的评选,鼓励多推荐教师参加评选。

报名和推荐截止时间107日,各系部在107日前将本部门参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办刘宇晴老师。

参赛选手担任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应明确参赛的课程。

3、比赛形式

评选采用学生评教,随堂听课和集中听课相结合的形式,对学院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近两年的学生评教占50%,随堂听课评价占20%,集中听课评价占30%;学生评教依据教师在学院近两年学生评教数据计算。

学院根据比赛结果,推荐前四名(含陶行知研究院和心理发展学院1名)参加校级比赛。

进入学校比赛的有关赛程安排和比赛具体要求,详见学校通知。

4、日程安排

评选工作分随堂听课和集中听课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09日至1021日,评委采用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考察。

第二阶段为1022日,参赛选手集中比赛,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选手20分钟。

5、提交材料

①南京晓庄学院第十届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

②主讲课程的课程大纲、教案(附件3)。

 

三、奖励办法

1、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由学院颁发证书。

2、参赛教师的获奖情况作为学院本学期教学考核的依据之一。

 

 

教师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第十届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