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亮发布时间:2019-09-18浏览次数:7223


 教师院全体同学:

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开始,先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性资助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同等条件下,国家助学金优先考虑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本学期平均发放标准为每人1650元。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包括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规情况等确定资助档次,即230033004300元三档。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学业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学生必须贫困生建档,暂未建档的学生必须出具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216级的学生至少荣获两次奖学金,且至少一次为二等奖学金、一次为三等奖学金,17级同学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奖学金,18级的学生至少荣获一次三等奖学金;申报人数较多时优先考虑奖学金等第较高或获奖次数较多者。

3、同等情况之下在班级、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具有个人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国家助学金

1、申请学生必须贫困生建档,暂未建档的学生必须出具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班级及各学生组织贡献情况。

3201620172018级江苏省困难生建档立卡学生(数据由江苏省资助信息系统提供)可以享受43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2019级新生提交建档材料,审核通过的,视同为建档立卡的学生,亦可享有相关资助。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在18-19学年有违纪、考试作弊、旷课、夜不归宿等情况的发生。

2、申报学生所在宿舍在近一学年学工通报中,宿舍不达标次数达到或超过5次。

3、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4、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5、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沉溺网络游戏、学业荒废;

6、有抽烟、酗酒、赌博不良习气者;

7、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四、评审程序

1学生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具体写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以及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工作经历、宿舍考核、遵守校规等情况)另一定要在申请书中写清楚国家助学金的档次230033004300元并注明申请该档次的具体原因。

2、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申请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资助资格。

3、学院组织成立班级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同学班级品德、学习、生活、工作、贡献等情况进行考察,确定奖励和受助同学名单及档次。

4、获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同学名单全院公示,公示过程中接受全院同学监督,如发现问题,经查实有不诚信行为可撤销受助资格;

5、公示结束,获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同学领取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如有需要可继续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按照流程先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励志奖学金未成功的同学将进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进行评审;

2、所有书面申请请于2019925日(周三)中午1200前送相关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请于20191018日中午1200前送相关辅导员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3、递交申请但没有困难生建档的同学,按照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生活委员,并在i晓庄上进行申请建档上传证明材料,并于924日中午12:00点前交于叔愚楼205马晓亮老师处,否则国励和国助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可打电话86178201咨询马晓亮老师。

附件1:表格(国奖、励志和助学).xls

 

教师教育学院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