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亮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2426


教师院各班级:

请根据学生手册中《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晓院【201911号)文件的精神,做好2019级新生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以及老生的调档复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新生建档工作

2019级新生,须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稿(附件1),请通知学生于1010日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困难生模块(pc端)进行登记,如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可以拍照上传。

各班级收齐纸质材料后,进行汇总初审。初审须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予以班级内部公示,不少于5天。(只需公示姓名即可,家庭详细情况不需要公示,以保护同学隐私)。

各班须以《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2)为封面,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认定申请表》并将所有材料于1010日前上交叔愚楼205马晓亮老师处。

二、老生复核调档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本学年要重新组织老生申请并开展认定工作。请各班级通知2018-2019年建档学生,1010日前登录学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pc端),在困难生模块中完成2018-2019学年信息的复核,如有相关认定材料,可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

特别说明:新建档老生申请步骤同新生。

三、特殊困难学生管理

各班级在开展认定工作时应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纳入经济困难学生中。

111日后,学工处对各学院的认定进行复核,通过审批的经济困难学生正式建档。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困难生申请及审核的操作说明.docx

              

          

工作联系人:马晓亮

电话:86178201

办公室:叔愚楼205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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